夜晚的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般來說,人死之後,從頭七開始到三回忌之間,都要接受十殿閻王的審判。雖然說是三回忌,但等到第十審的時候,人死後不過才滿兩年。

且一般的審判,到了第七審泰山王的時候就已經結束,那時正好是末七,可以說是七七四十九日。只有那些案件複雜需要來回審覈的案件,纔會經由最後三位審判王重複審覈,一共歷經兩年的時間。就如現世也常有一件案子出現疑點,就要重新整理審覈的意思。等到了第十審五道輪轉王時就是最終審判。無論結果是什麼,結局已定。就算亡者有什麼意見,也得憋着。

不過,這都是一般的情況。自從千年前第一個鬼王誕生後,這個規矩就慢慢的出現了特例。

那些由人變成的惡鬼,死後來到地獄審判,自然還會走十王審判這一流程,然而因爲多數惡鬼活的時間太過久遠,惡貫滿盈,單純是記錄科將惡鬼們少則幾十年,多則上百年的犯罪記錄清楚記完,都需要至少一個月的時間。所以無論是頭七,還是二七三七什麼的,對惡鬼並不適用。反正這些惡鬼,也無人會祭奠,所以特別便特別吧。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地獄並不僅僅對殺人這一罪行進行審判,撒謊、搶劫、誘騙、偷盜、誹謗等等,全部都是需要審判的罪惡,也就意味着惡鬼的罪行裏除了喫人以外,還有其他需要記載下來的內容,繁多到本人都已經記不清楚是不是做了。

就拿之前墜入地獄的童磨來舉個例子,喫人殺人這一點自然是重罪,在刑罰之列。除此之外,變成鬼之前的童磨被父母包裝成了所謂的神子,接受人的跪拜,小時候還可以用無知將罪推出去,不過在成人後還是做這樣的行當就要自己承擔,這就是詐騙罪,和僞裝神道兩宗罪。變成鬼之後,所在的極樂教來了女子,誘騙其留下與家人別離,是挑撥離間罪。哄騙其他人加入鬼的行列,一起行惡就是慫恿他人的罪,除此之外還有口出謊言,夜闖私宅,損害屍體等等。

單純是念出這些罪行,就夠審判王們頭疼,若是亡者不肯認罪,那麼就要拿出證據來證明。

在閻魔廳,就有一件可以看到過去記錄的鏡子,唯一麻煩的是,調整時間點和地點,需要手動。

在普通亡者幾十年的生命中尋找某一個片段已經很麻煩了,而在鬼上百年的時間中尋找某一個固定時段,更麻煩。

至少現在,鬼燈很想撂挑子不幹了。

遊戲競技推薦閱讀 More+
我有一本鎮鬼書

我有一本鎮鬼書

道心文叔
【腦洞+馭鬼+鬥鬼】 【拳打九菊陰陽師+腳踢撒旦驅魔人】 東晉時期、野道宋定伯將爲禍世間的百餘種惡鬼封印於一本手札,死後將手札同自己一起埋葬在雲霧山的墳墓內。 時光流年,在2012年的某天墳墓遭到破壞,造成百鬼復甦。正在此執行任務的李三意外被手札附身,大陰入體導致陽壽驟減,要想活命只有將百鬼重新封印回手札裏。 在這緊急時刻,李三意外獲得了手札的能力,加上特殊部門的全力幫助,這才順利開啓封印鬼物之
遊戲 連載 54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