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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回來那些書我看了,字我也會認,我拿手指比劃過,只是不知道寫出來是啥樣。”
程家興努力去想,好像是有那麼回事,很多時候杏兒就在旁邊看他翻,但也只是那樣,跟着看看就能學會認字?有這麼簡單那還不得遍地都是秀才?
程家興心裏持懷疑態度,嘴上當然不能說,他特會捧場,就地給吹了彩虹屁:“我媳婦兒就是聰明!這就學會認字了,要是男兒身都用不着寒窗苦讀就得高中,舉人起步狀元封頂!”
“你都不信還吹啥?買套文房四寶回來,閒着沒事咱練練手唄。”
程家興趕車去了鎮上,回來的時候還想呢,他其實都沒把字認全,要不前頭老四送信回來也不會請朱宏志來讀,媳婦兒看書的時候還沒她多,就學會了?
他總覺得沒太可能,但杏兒從不無的放矢,若真的學會了,這聰明勁兒生做女子實在可惜。
文房四寶買回來就放在堂屋的大方桌上,紙張鋪好,四個角拿洗乾淨的石塊兒壓着,何嬌杏上輩子在學校的時候倒是練過幾天毛筆字,但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再提筆哪還有手感?程家興在邊上幫着研墨,她下第一筆就抖,想寫個名字來看看,寫出來也是個傻粗黑。
放在現代,這就是初學者的正常水平,剛寫軟筆手容易抖也拿不住輕重,但這是人人都用軟筆的古代,不說外面那些,就老朱家沒考上秀才那個朱宏志,他的字都比後世那些練了很多年的書法愛好者要好得多。
何嬌杏這字給讀書人評價一個字就夠了——醜!可在旁邊的是程家興,還有個壓根不認字的四弟妹袁氏以及跟來伺候袁氏的小丫鬟,在他們看來,何嬌杏能把這個字寫全,不短筆畫,就頂頂能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