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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算是全都住在這裏,“捨不得他們走”就不是捨不得他們回去,而成了捨不得他們離開她各自歸寢。引原文又略去舞場已打烊,而且鄺裕民等根本不跳舞——顯然因爲態度嚴肅——惟有冒雨去喫大排檔一途。再代加“然後又”三字,成爲“然後又瘋到天亮”,“瘋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來開無遮大會。
此後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爲一切都有了‘個’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斷章取義,忽視末句,把她編派成色情狂。這才叫羅織人人於罪,倒反咬一口,說我“羅織她的弱點”。
一般寫漢奸都是獐頭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過不像公式化的小說裏的漢奸色迷迷暈陶陶的,作餌的俠女還沒到手已經送了命,俠女得以全貞,正如西諺所謂“又喫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爲荒淫縱慾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應接不暇,疲於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對付。而且雖然“鼠相”,面貌儀表還不錯士—這使域外人先生大爲駭異,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爲他如果是個“糟老頭子”(見水晶先生《色。戒》書評),給王佳芝買這隻難覓的鑽戒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不會使她抨然心動,以爲“這個人是真愛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據說是主貴的”,(《色。戒》原文)“據說”也者,當是他貴爲僞政府部長之後,相士的恭維話,也可能只是看了報上登的照片,附會之詞。域外人先生寫道:“漢奸之相‘主貴’委實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寫信命相,總也不至於迷信中認爲一切江湖相士都靈驗如神,使他無法相信會有相面的預言僞部長官運亨通,而看不出他這官做不長。
此外域文顯然提出了一個問題:小說裏寫反派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他們的內心?殺人越貨的積犯一定是自視爲惡魔,還是可能自以爲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控的英雄事蹟?
易先生思將仇報殺了王佳芝,還自矜爲男子漢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飾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記。他“有點悲哀。本來以爲想不到中年以後還有這樣的奇遇。……不讓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撫然。”此後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認爲“她還是愛他的,是他生平第一個紅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後還有這番遇合。”這是槍斃了她以後,終於可以讓他儘量“自我陶醉”了,與前如出一轍,連字句都大致相同。
他並且說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無憾。他覺得她的影子會永遠依傍他,安慰他。……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張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說:“讀到這一段,簡直令人毛骨驚然。”“毛骨驚然”正是這一段所企圖達到的效果,多謝指出,給了我很大的鼓勵。
因爲感到毛骨慷然,域外人先生甚至於疑惑起來:也許,張愛玲的本意還是批評漢奸的?也許我沒有弄清楚張愛玲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