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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遺著《小團圓》
《小團圓》前言 宋以朗
我身爲張愛玲文學遺產的執行人,一直都有在大學、書店等不同場所舉辦關於張愛玲的講座。每次總有人問我那部未刊小說《小團圓》的狀況,甚至連訪問我的記者也沒有例外。要回應這些提問,我總會徵引張愛玲在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二日給我父母寫的信——隨信還附上了遺囑正本——其中她曾說:
還有錢剩下的話,我想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請高手譯。沒出版的出版,如關於林彪的一篇英文的,雖然早已明日黃花。 (《小團圓》小說要銷燬。)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說了。
這裏要指出一份遺囑是法律文件,但一封普通信件不是,爲何還要“細想”與“再說”?據我所知,這討論從未出現過。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去世,而她所有財產都留給我父母。我父親宋淇(stehen ong)當時身體欠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亦去世了。我母親宋酈文美(ae fong ong)則遲遲沒決定《小團圓》的去向,患得患失,只把手稿擱在一旁。到了二oo七年十一月,我母親逝世,而《小團圓》的事就要由我決定了。
於是我總會問我那些聽眾,究竟應否尊重張愛玲本人的要求而把手稿付之一炬呢?他們亦總是異口同聲地反對。當中必然有些人會舉出ax brod和kafka作例子:若ax brod遵照朋友的吩咐,世界便會失去了kafka的作品。很明顯,假如我按張愛玲的指示把《小團圓》毀掉,我肯定會跟ax brod形成一個慘烈的對照,因而名留青史。當然我也不一定要服從民主投票,因爲大衆可能只是喜歡八卦爆料。
我明白一定要很謹慎地下決定。張愛玲既然沒要求立刻銷燬《小團圓》,反而說稍後再詳細討論,證明了不是毫無轉圜餘地的。假如要“討論”,那議題又是什麼呢?一開始是什麼促使張愛玲寫此小說呢?她遲遲不出版又爲了什麼緣故?何以最後還打算銷燬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