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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說“殺死十人才能當醫生”這種話,沒什麼實際意義。相信當醫生的,也沒有冷靜地去做那種事的膽量。有些很膽小的醫生,在喝酒時變得豪爽而逞強,說出一些言過其實的話,周圍人能完全相信嗎?只不過是對別人吹吹牛而已。
其實,真正惡劣的醫生非常之少,這些人因爲失誤而致人死亡的病例何止十人……真正的壞人,也不會向他人張揚和炫耀這種事情。
暫且不談這一點。大部分患者往往會對自己的病情擔憂,產生被害者意識:醫生會不會給自己誤診呢?當聽到醫生草菅人命這樣的話時,會添枝加葉地傳播:“果真是這樣!”
儘管事實並非如此,醫生自吹自擂、胡說亂說,會給患者帶來多餘的不安,不值得讚賞。
過去某個大學的著名醫學教授退休時,曾坦白自己的誤診率達到百分之四十幾。報紙上也曾大肆地報道過這件事。
人們讀到這則報道,感到震驚:連極有權威的大學教授都這樣,其他人可想而知……同時稱讚這位如此坦誠的教授。
然而,這件事在講述和傳播的過程中,是被逐步升級的,我認爲和前面自吹自擂的一些故事一樣,與實際情形和一般人的理解差距極大。
因爲這個教授所言的對象是從醫的行家裏手,所謂誤診是行家裏手認可的那種誤診。
話似乎說得越來越難懂了,若用通俗易懂的事例加以說明,那就是,所謂的誤診並非是將胃潰瘍診斷爲扁桃體炎或心臟病,而是將胃潰瘍診斷爲胃炎或胃癌之類,沒有偏離胃這個器官。
如果是將胃潰瘍和心臟病搞錯了,那麼,病變的臟器根本不同,治療的藥物和方案也完全不同,這就是個很嚴重的事件。然而,把胃潰瘍誤診爲胃炎,治療的藥物是同一系列的,不是不起治療作用,也就不是什麼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