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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本上了軌道,我要實施我的計劃了。
上網查了查,原來,歐立宏掌握了飛亞集團的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不要小看這個數目,這足以讓他成爲公司的大股東。
那麼,只要我手中的股權超過40%,那我就可以絆倒歐立宏。
40%,一個月我,我利用公司的名義,在黑市中買下15%的股權,只是離目標還差許多。
哦!說明一下,我不干犯法的事,買股份用的都是我自己的錢,我只是利用公司的名義把那些股票壓得很低,在用最低的價錢購下。
即使是15%的股權,可足以讓我已經不多的錢用盡。
接下來要怎麼辦呢?
要超過40%,對我來說並非難事,可問題就在於,要在不驚動歐立宏大情況下行動,而且我也沒有足夠的資金。
要請羅振銘幫忙嗎?
我突然有一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