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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臺柱子正好是他爸年輕時候的心上人。
當時他爸出差去了,半個月後回來已經找不到人了。
他只能託人去那人的原籍打聽,但是根本就沒有回去過。
又託了公安的熟人找人,結果也沒有找到。
那是1956的事,之後各種運動就來了。
爺爺、奶奶都有危險,每個單位必須攤派5的右|派名額。
他爸也沒法爲了兒女情長再繼續折騰,給父母的政敵遞刀子。
最後只能順從了組織上的安排:和他媽結婚、生子。這些年他至少是盡到了做丈夫和父親的責任的。
這件事是他爸生平無法宣之於口的恨事。
現在咋然得知當年的舉報信居然是他媽的傑作,能接受纔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