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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久,我跟金元寶要遠行的消息就傳遍了整個白雲鎮,最高興的莫過於學堂的教書先生了,以後再也沒人敢再他課上胡鬧了,他能不高興麼?
另外,錢員外家的那條狗好像也知道金元寶要走了。我老遠看見它,狗腿不瘸了,狗頭也不耷拉了,就連走路都有精神了,一口氣從巷頭跑到巷尾,連大氣都不喘一聲。
當然,除了這一人一狗之外,鎮上的大多數人還是很捨不得我們走的。特別是書院裏那幫混小子,一聽說我要離開一段時間,可捨不得了。於是就我跟他們說:“你們捨不得也沒用,總不能都跟着我去吧?不如這樣吧,你們留點東西給我做紀念,我在路上看到那些東西就跟看見你們似的,多好呀!”
我這一說可不得了,第二天桌子上的東西多得堆都堆不下,喫的、用的、玩的,要啥有啥。看來我得回家跟我娘說,叫她別給我買太多東西,從這裏挑就行了。
不過我楚小北也不是那種白收人家東西的人,每個來送我東西的人,我都送了他們一紮頭髮。那些人拿到頭髮的人,每個都跟寶貝似的收起來,甭提有多高興了。看着他們一臉滿足的樣子,我實在不忍心告訴他們,這頭髮是我昨晚從胖頭頭上剪下來的。
這再一次證明了,我這個人除了長得漂亮之外,還很善良。
我讓金元寶幫我把那一桌子的東西搬回家,他可不樂意了,一路上都擺着一張臭臉給我看。
“喂,我們明天要出發去武林大會了,你幹嘛一副被人欠債的表情啊?你笑一個,笑一個嘛!”我伸手去扯金元寶的臉。
他漲紅着臉跳得老遠,“你,你以爲我是你啊?沒事就知道對着人家傻笑!”
我這可納悶了,我什麼時候傻笑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