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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是之前以爲分房十拿九穩了,準備年底結婚的,所以年輕人嘛結果沒想到分房不成了人家姑娘現在懷孕了,未婚先孕,工作的廠子不得通報批評啊?所以哪怕是沒房子,也只能先商量着結婚了!”
大姐這番話讓毛思嘉立刻有了驚掉下巴的感覺!
這個操作可以啊!挺時髦的,都會先上車後補票來。
再想想,毛思嘉又覺得不對勁來,皺了皺眉頭:“這樣不太好吧?結婚說的容易,怎麼住呢?難道去人姑娘家裏住?再者說了,年輕人如果不趁着結婚的檔口申請分房,以後再想申請分房就麻煩來!”
這並不是毛思嘉胡說的,是真的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年輕人結婚想分房,這屬於理由正當,如果家裏住房確實困難,那就更正當了!領導也不可能對這種情況視若無睹的。
但是,如果已經結婚了呢?在自身對廠子並沒有特殊的前提下,過了結婚這個當口還想分房,不是不可能,只是難度不免上升好幾個等級——再申請房子,領導指揮讓你謙讓等着結婚的同志!
反正你已經結婚了,老婆還能跑了不成?幾十年後會,但在這個年代,這種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再者說了,既然你沒分房都順利結婚了,那就說明你家的住房情況沒有困難到那個程度!之前能夠克服困難,怎麼這會兒不能了?得把房子先分給最需要的、實在克服不了困難的同志纔對啊!
至於解釋他之所以能夠沒分房的情況下結婚這要怎麼解釋?未婚先孕可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弄的嚴重了,甚至要極大影響前途的!
這個時候再去鬧都鬧不起來,因爲人民羣衆不會站在自己這邊。作爲單身漢,想要一個可以過夫妻生活的婚房,這能夠得到廣大廠子職工的同情加支持。可要是一個已經結婚的,大家就沒辦法當他是階級兄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