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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前毛思嘉和孫繼東都不會做飯,但結婚之後總要自己去做飯的。毛思嘉倒不是想偷懶,而是真不會做飯沒辦法了,只好孫繼東掌勺。孫繼東馬馬虎虎做了這麼久了,不能說多出色,但至少像那麼回事兒。
能喫就行!
“所以說,結婚有什麼用?看看咱們小孫同志,還沒我們這麼逍遙自在呢!”周宏大拈了快豬頭肉,喫的可香。
金葉卻立刻否認:“這話我就不愛聽了!就算小孫同志要回家做飯,那又怎麼了?人家願意!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再者說了,你倒是不做飯,那你做飯就能娶那麼一老婆?”
“嘿,還拽上文了!你是什麼文化人?”周宏大舒舒服服坐下,又舒舒服服喝了口啤酒:“哎,東子,今天你家思嘉不回來?”
毛思嘉確實不回來,她的工作就是這樣的,只要帶團,晚上就是跟團住飯店的真正算起來,一個月至少一半的時間不睡在家裏。
“明天才回來。”
毛思嘉第二天回來,不過按照她的工作情況也回來的很遲。
“小孫買菜了?好肥的一隻雞!”樓前遇到同一棟樓的鄰居了,見他手上提着一隻雞,還多問了兩句:“小孫現在會殺雞了?”
之所以說這個,是因爲當初兩人開始過日子的時候鬧了不少笑話買菜的時候遇上有活雞,因爲毛思嘉愛喫雞,立刻就買了一隻。買回家之後纔想起來現在不能回家喫現成了,得料理這隻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