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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剛參加工作沒多久,聽了這話,撓撓頭髮:“一個是郊區燕平湖,一個是市內公園人工湖,這兇手看樣子還挺喜歡水。可是不對啊,就算是連環殺人案,兇手爲了磨滅證據,都希望屍體遲點被發現,可這個兇手非要弄個充氣材料,讓屍體浮在湖裏,生怕別人看不見似的——”
江成屹將兩個案子雷同的現場照片貼到展示板上,不說話。
老秦盯着照片,思索着走近:“江隊,我記得在丁婧的案子還沒出來前,你就說過汪倩倩的拋屍現場有種儀式感,如果這種猜測成立,兇手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江成屹回想那晚發現丁婧屍體的目擊者的話:黑漆漆的湖面,漂浮在其中的白色屍袋,胎兒浮在羊水中的既視感。
“兇手想要做什麼,目前還不得而知。”江成屹開口,“但你們應該還記得,在28日殺害汪倩倩後,兇手還曾在29日以汪倩倩的口吻給同事發短信。”
“對。”老秦點頭,“像是爲了爭取時間。”
停了幾秒,他試着分析:“如果兇手不這麼做,汪倩倩的同事或家屬很快會懷疑汪倩倩出了意外,繼而報警或是四處尋人,這樣一來,兇手很可能無法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佈置理想的拋屍現場。假設真有儀式感可言,兇手寧肯冒着露出馬腳的風險,也一定要用這種方式要拖延時間,由此可見,對兇手來說,儀式感至關重要,縱觀整個作案過程,理想化的拋屍現場甚至可以說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嚯。”另一名警員喝口熱水,“這人真tm夠變態的。”
“而且你們注意到沒有。”江成屹用記號筆在白板上寫下兩樁案子的時間點,將筆丟回辦公桌,“從丁婧早上出門——遇害——屍首被發現,總共只用了二十二個小時,整個作案過程一氣呵成。再看汪倩倩一案,汪倩倩28號遇害,29號才被拋屍,爲了僞造汪倩倩還在世的假象,兇手還不得不模仿她的口吻發短信,雖然最終沒有留下什麼破綻,但從整樁案子的時間緯度來看,兇手欠缺流暢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