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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劇本里有那麼一個情節,女主角蕭楠從學校出來,揹着吉他匆忙趕去演出,然後發生了車禍,她最心愛的吉他毀在了那場意外中。
這讓我不得不想到了三年前,我的弟弟白哲揹着吉他去演出,路過十字路口的時候,一輛飛馳而過的運輸車闖過紅燈將他撞飛,生活比劇本更殘酷,車禍只毀掉了蕭楠最心愛的吉他,卻毀掉了我的親人,我的家,甚至我曾替未來規劃好的整個人生。
我曾私心的想,如果看到我演的這部戲,或許阿哲會想起什麼也說不定,哪怕這只是我的異想天開而已。
然而,沈林奇卻連一個異想天開的機會都不給我,他憑什麼這麼做?就憑有幾個臭錢?就憑那張萬年都難得變化一個表情的臉?
那一刻,我恨得想請他喫黃金蟹鬥。
我把另一隻不痛的手拍到桌上,放下話:“如果我不能接這部戲,那麼我們之間也玩完了,沈林奇,我要跟你分手!”
我瘋了。
不不不,我不是瘋了,我t就是白癡、弱智、神經病,腦袋被門夾了,年紀都活狗身上去了!
我爲什麼要跟沈林奇說分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