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救與不救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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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自己都沒有盡到一個母親應該盡到的責任與義務,你又憑什麼要求讓你的女兒給你的兒子捐獻骨髓?你不如就當沒有生過這個女兒。】
【雖然她做錯了,可她兒子始終是無辜的,那可是一條生命啊,如果主播就這樣見死不救,是不是太冷血了?】
【我也覺得媽媽犯下的錯不應該報應在孩子身上,萬一她女兒願意救自己的親弟弟呢?主播至少要給別人選擇救不救的權利。】
虞初初自然明白這個道理,她早就已經私下聯繫了領養小女孩的那家人,她之所以說不答應幫忙找人,只是故意想要張女士着急上火,算是幫小女孩討點當年被拋棄的利息。
至於肯不肯捐贈骨髓,都是人家自己的事,她完全尊重別人的意願。
這時,虞初初的手機響了,是那家人給她發來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