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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見發請帖,林校長,您這是跟我見外了呀。
林雨桐:“……”本來沒想辦那麼大的,結果人家主動要了,你能不給嗎?還得親自送去纔是誠意呀。
掛了電話,林媽拿了空白的請帖過來,然後才問說,“那個李院長,這次鬧的能定罪嗎?”
國外也不是法外之地呀!尤其是對這種傷害兒童的嫌疑犯,那邊絕對會提高警惕的。再說了,晨曦是公衆人物,這事鬧的那麼大,現在這網絡,什麼是國內發生了,國外不知道的?那麼多的華人華僑呢,早在國外宣揚開了。在國外,華人是有圈子的,別人找不到李源開,在華人這個圈子裏,還怕找不到?找到了,那大概說了,最輕的都是社死。
每個人都把他當病毒,沒人敢跟他交往,他不進去,可跟進去有多大的差別呢?那邊的警方一定會限制他的自由,他得是那種帶着電子腳鐐,不得解除人羣的那類人。他妻女的案子肯定是重啓了,但至於調查到哪種程度,這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把對方釘死在恥辱柱上,往後餘生,不得好過就對了。
這也算是用她的影響力辦了一件好事。
結果沒兩天,四爺從別處得來消息,李源開在國外被逮捕了,因爲他這些年前後收養了孤兒十一人,都是女孩。有兩個女孩大點了,離開家,曾經報警說在家裏被偷窺的事,但因爲沒有證據,並沒有引起重視。
這次一事發,警方重視了,又有那麼多人的口供做證據,那你辯解也無用的。
這種罪犯在大部分國家都會被嚴懲的!對方沒有死刑,但是,他這個年紀,那就是得死裏面了,終身都出不來了。
然後這個消息從國外的華人圈傳回來,很多人給晨曦打氣:你的勇敢,拯救了正在遭受傷害的女孩以及以後還可能遭受傷害的女孩,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