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經濟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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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權而已!”朱允熥笑道,“一旦品嚐到這兩樣東西的好處,就忘了要掉腦袋了!況且,江南之地有錢的商人多,當官的不用貪民脂民膏,皇糧賦稅。光喫那些商人大戶的孝敬,就能喫飽腰包。”
別的地方,當官的想貪,也只能在國家的錢財百姓的錢財上做手腳。而江南,當官的只要開些綠燈給些方便,自然會有人送上錢來。而且,這錢花得遠比貪墨要舒服得多,更要保險得多。起碼,戶部不會查賬。
“商人,沒什麼好東西!”老爺子冷哼一聲,“見風使舵,見利忘義。”
老爺子對於不以種地爲生的人,帶着深深的偏見。大明開國治國,優待了百姓,優待了士人,唯獨對商人的限制很多。儘管不收商稅,促進了商業繁榮。但是不許使用奴婢,不許穿絲綢的衣服,甚至不許他們有話語權。
可是當財富累積到一定地步,商人必定會有話語權。有了話語權之後,他們還會要更多的權力。這是社會發展的規律,其實也不見得都是壞事。但壞就壞在,他們會用手中的錢換權,用這種權再去換取更多的錢。
當手裏有了權力,有了財富,他們要的就是凌駕於律法之上。
叩闕案中蘇州織廠就是一個例子,八名工人死於大火。織廠的東家,爲了阻止工人家眷告狀,上下花了無數銀子。而蘇州的地方官,爲了掩飾太平,不但不查案,反而要抓告狀人。
從官府的角度來講,不允許治下有如此駭人聽聞之事,可是他們收了商人的錢手軟。若是處置商人,保不齊人家撕破臉翻出舊賬。
而從商人的角度講,寧可給官府大錢,也不願意拿出小錢撫卹死難家屬,這不是愚蠢。而是因爲他們在事發之初,根本沒想到會有人敢進京告御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