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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全力?
別開玩笑了。
以刀疤目前的人手和勢力,對付一家地區大哥的手下倒是綽綽有餘。對付三家的話——哪怕出盡全力,也不敢保證能打贏。不出全力?不是自尋死路麼?
“你跟一個發瘋的神經病決鬥,你會盡全力嗎?”林澤打了一個極爲不恰當的比喻,含笑道。“換做我,是肯定不會跟這種人打的。值得嗎?不值得。贏了我不會覺得光彩,輸了更丟人。”
刀疤還是不太理解,微微皺眉問道:“如果不盡全力,我們很難搞定對方。畢竟,這三方現在已經形成聯盟對抗我們。”
“他們聯盟並且動手,是因爲他們要爲老大報仇。這是處於他們的位置必須要做的事兒,不做,會被人看不起,會被人罵不講道義。別說他們人手足,有足夠的資本火拼。即便沒資本,也會飛蛾撲火跟我們鬥。”林澤精確地指出問題所在。緩緩道。“他們只是要給道上的圍觀者一個交代,給自己一個交代。至於打贏打不贏,對他們而言根本不重要!”
刀疤似乎逐漸明白了一些。但還是不確定小林哥到底要說什麼。
“打,是一定要打的。但這只是爲了打而打,沒有實際意義。既然沒有實際意義,就不要用全力。甚至於打垮他們,對你根本沒好處。到時南區會盯着你,上面的人也會緊緊盯着你,爲什麼?因爲你搞了大亂子出來。而有話語權的也只剩下你。槍打出頭鳥,到時沒人能打,當然打你。”林澤彈了彈菸灰,笑道。“分出一部分力量跟他們周旋,最多三天,他們的耐心就會磨滅的差不多,並且會發現,這麼持久地打下去,對誰都沒好處。他們會有所退縮。這個時候你再提出跟他們來一場終極火拼,一次分輸贏。他們不會反對,畢竟,大家都是道上混的,主要目的是賺錢,是混飯喫。而不是打打殺殺。爲老大報仇的義務盡了,面子也擺足了。沒誰願意爲一個死人去死。”
“畢竟,江湖已不再是當年的江湖,人心,也變了。”林澤做最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