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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雖然現在清軍入侵,但在水路還很安全,這批火槍是由林家的商船運載,走海路繞過山東半島,進入萊州灣。雖然在路上也遇到過二次海盜的襲擊,好在隨船還帶了六十名萄葡牙僱傭兵押送,將海盜一一擊敗。終於平安的在青州沿海的巨洋河入海口進入內陸。
其實火槍屬於大明朝廷的違禁物品,只是一來現在火槍走私十分頻繁,朝廷根本就管不過來,二來林家在山東也頗有勢力,官私兩面也都喫得開,官府一般也不會搜他們家的船,因此一路沿河逆遊而上,經廣陵鎮、壽光縣,終於倒達青州。
客氣了一通之後,商毅就提出驗貨。林琛和阿隆索將他們帶到了庫房,這裏是由葡萄牙僱傭兵看守,僱傭兵的隊長是一個五十多歲年紀的老兵,在阿隆索的授意下,他打開了庫房門,領着他們進去,只見裏面放着大大小小三四十隻箱子,阿隆索打開一個箱子,從裏面拿出了一支火槍,遞給了商毅。
商毅接過來一看,這槍全長在一米五左右,重約十一二斤,只見在槍柄處有一個擊錘裝置,並有一個夾口,以夾住隧石,需要射擊時,就扣引扳機,在彈簧的作用下,將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門邊上,冒出火星,引燃點火藥。也就是早期的撞擊式隧發槍。商毅試着扣了幾下,覺得比後世的自動步槍要費力得多,不過這也很正常,因爲這個時代的撞擊式隧發槍全靠撞擊力來打火,因此撞擊的重量要有力纔行。
看完之後,商毅將這支燧發槍遞給孫和鼎看。孫和鼎接槍在手,扣了扣扳機,點了點頭,道:“這確實是自生火銃,想不到西洋也有這種火銃。”
商毅知道,其實中國的燧發槍是在崇禎八年(1635年),由當時的南京戶部右侍郎畢懋康發明。它的構造和性能與以前的鳥銃無大差異,主要是改進了發火裝置,也是釆用撞擊式打火方式,因此叫自生火銃。
但與歐州相比,中國的燧發槍發明,以經差了五六十年的時間,而且在另一時空裏,又正值明朝末期,關內農民軍席捲南北,關外又有滿淸虎視眈眈,而國庫又空虛,因此中囯的自生火銃雖然發明出來,但沒有上戰場的記錄。而在滿清入關之後,中國的火器研究發展就停止不前了,直到第二次鴉片戰爭時,火繩槍仍是中國軍隊的主角,燧發槍只有皇帝打獵時才能偶爾用到,也失去了進一步完善的可能。不能不說是一個杯具。
這時阿隆索又從另一支箱子裏拿出一把火槍,遞給商毅,用蹩腳的法語道:“千總大人,您在看一看,這是新式的燧發槍。”
商毅接過之後,這支槍比先前那支略小一些,長約一米三多,八九斤沉,在打火結構上也比前一支燧發槍複雜得多,但試了了扣機之後,發現也省力的多。看來歐州發明了隧發槍之後,就一直在完善它的功能,這也時歐州各國的戰鬥力不但上升的原因,一個小小的彈九之國葡萄牙,就能稱霸世界近百年,靠二百個火繩槍兵就能拿下整個北美大陸,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這句話在任何時代都是沒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