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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不才,願聽縣尊大人調遣!”程小九立刻躬身,剎那間,心中的狂喜無以復加。
“嗯——!”林縣令拖長聲音嗯了一聲,盡情享受着當伯樂的感覺,“既然如此,程名振,本縣就提拔你做一個兵曹,負責訓練所有鄉勇,伺機剿滅周邊盜匪,你看如何?”(注1)“啊——!”被巨大幸福砸暈的程小九先是瞪圓了眼睛,然後長揖及地,“謝大人厚愛,程某粉身碎骨,難報大人知遇之恩!”
林縣令笑着搖了搖頭,“本縣不要你粉身碎骨,若有賊人來犯,你協助本縣和諸位同僚,爲鄉鄰父老盡力便是。咱們館陶…….”他四下看了看,突然輕輕嘆了口氣,“咱們館陶乃魚米之鄉,百姓安居樂業之所,無論如何不能讓賊人把這份安寧破壞了去!”
聽縣令大人如此心懷百姓,程小九禁不住肅然起敬。舉了舉右臂,鄭重答應,“大人儘管放心,只要程某還站在這兒,便絕不許賊人從我身邊從容而過。此言一出,天地爲鑑!”
“好,你很好!”林縣令高興得連連點頭。近幾天來,張金稱派人到館陶踩盤子的消息就像朵烏雲般蓋在他的頭頂上,逃不得,戰亦無門。如今,有了程小九和一羣鄉勇在,還怕那些山賊流寇作甚!
他抬眼望去,發現四野裏一片陽光燦爛!
注1:隋代地方官制,縣令、縣丞、主簿爲上級委派。縣丞,主簿之下的地方雜職,不算官,只算小吏,可由縣令自行委任,俸祿也是地方自籌。規模較小的縣裏邊不設縣丞,由兵曹則負責捉姦捕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