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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走到了尼相塔什廣場。在十字路口賣香菸和報紙的努雷廷小店也關着門。我們開始往回走。路上我想到了一個可以讓芙頌喜歡的關於先知易卜拉欣的解釋。
我說:“先知易卜拉欣一開始當然不知道可以用羊來代替兒子。但他是那麼地信奉真主,那麼地愛真主,所以他覺得真主最終是不會害自己的……如果我們非常、非常地愛一個人,如果我們爲了他可以獻出我們最寶貴的東西,那麼我們就會知道他是不會給我們帶來任何傷害的。犧牲就是這個意思。你最愛誰呢?”
“我媽,我爸……”
我們在人行道上遇到了司機切廷。
我說:“切廷,我父親要利口酒。尼相塔什的店都不開門,你帶我們去塔克西姆吧。然後我們也許還要去別的地方轉轉。”
芙頌問道:“我也去,是嗎?”
我和芙頌坐上了父親那輛酸櫻桃色的56式雪佛蘭汽車。切廷開車走上了坑坑窪窪的鵝卵石路面。芙頌看着窗外。車經過馬奇卡後開到了道爾馬巴赫切。街上很空,只有三五個穿着節日盛裝的人。但是經過道爾馬巴赫切體育場後,我們在路邊看見了一羣宰牲的人。
“切廷,看在真主的分上,你就給孩子講講我們爲什麼要宰牲吧。我沒能講明白。”
司機說:“您太客氣了,凱末爾先生。”但是他也不想放棄這種展示自己對宗教比我們更虔誠的樂趣。“爲了表示我們也像先知易卜拉欣那樣信奉真主,所以我們宰牲……犧牲意味着,爲了真主,我們可以獻出自己最寶貴的東西。我們是那麼地熱愛真主,小女士,爲了真主我們甚至可以獻出我們最愛的東西,而且不求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