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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伊斯坦布爾後,我立刻去找了內希貝姑媽。我簡短地跟她講了去巴黎和參觀博物館的事情。坐下喫晚飯後不久,我立刻跟她說了腦子裏的想法。
我輕鬆地對她說,就像一個久病的人笑對已經能夠擺脫的老毛病那樣帶着微笑:“內希貝姑媽,你們知道這麼多年我一直在從這個家裏拿走東西。現在我要拿走這個家,整棟樓。”
“怎麼拿?”
“請您把整個這個家、這棟樓帶着所有傢俱賣給我。”
“那我怎麼辦?”
我們半玩笑、半認真地討論了這個問題。我說了一些動聽的話,類似“爲了紀念芙頌,我要在這個家裏做一些事情”。我也談到了內希貝姑媽獨自一人在這個家裏不會幸福的話題。我還說如果願意,內希貝姑媽可以永遠不離開這個家。內希貝姑媽聽到“獨自一人”後哭了一會兒。我告訴她,我在尼相塔什,在他們原來住的庫於魯·鮑斯坦街上爲她找到了一套很好的單元房。
“在哪棟樓裏?”她問。
一個月後,我在庫於魯·鮑斯坦街上最好的地方,在他們以前住的那套房子的前面一點(就在那個曾經對芙頌動手動腳的卑鄙·大叔雜貨鋪的正對面),爲內希貝姑媽買下了一套大房子。內希貝姑媽則把楚庫爾主麻的房子,連同一層和房子裏面的所有傢俱給了我。那個爲芙頌打離婚官司的律師朋友建議我去爲傢俱做一個公證,我照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