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自衛成了互毆罪?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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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林臻身後幾個哥兒,聽到教務處長的話,還真想衝上去把這個教務處長打趴在地上去。
明明鍾明華帶人打他哥兒,現在還錯在自己兄弟身上,就是因爲自己兄弟窮困學生嗎?
“他們要打你,你爲什麼不跑,這裏是學校,跑到外面求助,還怕把你打殘嗎?”教務處主任對這個互相毆打架的林臻罵。
當然,鍾明華他們也被處分,記一個大過。
表面是記一個大過,只是做給下面的師生看罷了,怎麼說鍾明華可是他大哥的兒子。
林臻把鍾明華鼻樑打斷,現在應該在醫院進行微創手術了。
想到今晚可能要被自己大哥問責,這個學校教處務長拿面前這個窮鬼罵,想辦法把林臻開除。
“你還好意思說這裏是學校?在學校裏飯堂喫飯,莫明被人羣毆打,還不能還手,你這是什麼道理?”林臻罵他。
“放肆,從現在開始,你被停課,把你家長叫過來,還有你這個白老師,都是怎麼教學,你看你,教出怎麼樣的學生來。”教務處指把白香玲老師也罵上。
什麼自衛還擊,在這個年代裏的窮人身上,成了互相毆打,有理也說不清那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