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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幾個酒友說,陳雄晚上十一點說他有事,就先回去了。呂天和季川及鄰居三人一直喝到早晨三點三十分左右,結果呂天和鄰居都住在季川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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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雄晚上十一點離開季川家”,這引起了刑警的注意。因爲孟祥宇的死亡時間大約在晚上十點到臨晨一點之間,而季川家距屍體現場又只隔一公里遠。
“這一點很可疑。還是再調查一下陳雄吧!”田春達說。
陳雄,是一個方臉、中等個子的男人,三十五歲。他有些無精打采,講起話來懶洋洋的。
他是這樣回答警方的詢問的:“在季川家喝了一陣酒,後來我的情人來了電話,讓我晚上過去,我就說有事兒先出來了。我的情人叫艾玉婷。我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到了她的家裏,晚上就住在那兒了。”
根據陳雄的供述,刑警來到了艾玉婷的家,對她進行了調查,得知情況屬實。
陳雄十一點從季川家出來,三十分鐘以後到達艾玉婷家,這已經很清楚了。由此看來,他不可能有充足的時間去離季川家一公里的雜樹林殺害孟祥宇或運他的屍體到那。而且,他到次日早晨爲止,一直同艾玉婷睡在一起,也不可能在這期間跑出來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