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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鄭霆給尤玥的錢並不少,她可以用那些錢讓自己過的很好,甚至可以過得上奢侈的生活。在做情人方面,鄭霆是不合格的,因爲他從未想過要投入任何感情,但他也有十分合格的一面,那就是在錢上面特別的大方。
尤玥還記得自己跟鄭霆的第一年,他覺得她的衣服太寒酸,竟是直接定了一後備箱的衣服給她,還有很多其他方面的東西,鄭霆從來都不會吝嗇。可尤玥一直都比較抗拒花鄭霆的錢,除了把錢用到父親的治理上,尤玥沒有動其他的錢。
在離開鄭霆之後,尤玥給鄭霆郵寄過一張銀行卡,上面是鄭霆那幾年給她的“零花錢”。
或許那會兒尤玥還是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和鄭霆平起平坐吧,所以她儘可能的去想辦法掙錢,支撐自己的生活費和學費的同時還在偷偷的存錢,奢望着有一天自己能把鄭霆給父親治病的錢都還上,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對鄭霆說上一句“喜歡”了。
只是,尤玥直到離開也沒等到那一天。
尤玥在這裏擺攤的時光並沒有很順利,她在擺攤的第十三天就遇到了城管的檢查,因爲不想丟失太多的貨物,她的動作稍微慢了些,結果就是很悲慘的被抓住了。
當時孟玲玲和麥子和她一樣都還是什麼都不懂的大學生,兩個人在宿舍裏急的團團轉,最後還是把電話打給了鄭霆,鄭霆把尤玥從公安局保釋了出來。
尤玥還記得那天,她本以爲鄭霆會惡狠狠的說她一頓,畢竟她耽誤了他寶貴的時間。可鄭霆只是對着她嘆了口氣,說了句:“我給你在夜市租了一個小亭子,以後去那賣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