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晚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能賠錢就賠錢,賠不了錢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所以,應該在一週之內,可可就能夠看到律師函,通知她上法庭了。
與其就這麼坐以待斃,等待着別人將她栽贓陷害送進監獄,似乎她更應該主動做點什麼,纔對得起被冤枉的自己。
這一晚上查出來的資料雖然最終沒辦法直接改變她的命運,可是說到底,好歹這些內容也是讓她對這三家公司有了一個淺顯的瞭解。
無論是成凱集團也好,或者是駿天科技也罷,在這起事件中,與這個案子最最無法擺脫嫌疑的責任方其實是君越集團纔對。
就算那張合同上籤的是她的名字,可她也是作爲君越集團的代表才簽了這份合同的,所以這一切的責任所在,歸根結底都跟君越集團擺脫不了關係。
這一點顯而易見,而無論是安娜或者姜成楠,他們不提起這件事,是因爲他們只不過需要一個能夠站出來承擔責任的替罪羊,恰好他們又討厭可可,於是直接追究她的個人責任既容易,又大快人心。
但她不能不提起這件事,也不能夠忽略這一點,因爲這關係到可可自己的個人處境。
可可心裏想,成凱集團有內鬼是一定的,而且這個內鬼很可能就是安娜總監。
畢竟在她第一次看到那份合同的時候,它是出現在安娜總監的桌子上,而姜成楠也說了,丟失的那份項目最終設計圖成稿也是存在安娜總監的電腦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