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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是被蕭總回家的時候,捉姦在牀。後來他們就離婚了。還有小道消息說,其實在蕭總的老婆成爲植物人以前,其實就已經跟那個男人出軌了,這個姦夫還有情有義的等了她三年多。反正這些就都是沒譜的事兒了。自從聽說這些事後,我就對蕭總挺有好感的。前陣子聽說了他跟喬氏地產的千金訂婚的事兒,覺得也挺好的。這就叫錯過不對的人,是爲了遇上正確的那一個。”梅梅說這話的時候,雙手托腮,一臉憧憬幸福的模樣。
方可可抿着脣看着梅梅,她不過是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外人,她看到的一切都是蕭軒逸僞造出來的樣子,所以她會這樣誤解,她不怪梅梅。
但蕭軒逸自己呢?他是如何坦然的將惡貫滿盈的自己,在衆人面前扮演出一副絕世好人的樣子?
很多人都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最好的年代,因爲這個年代人權自由,還有法律護身。
再也不會像數千年前,權貴者殺人可能不需償命,百姓可能沒有犯錯,卻得到了莫須有的罪名。
但在方可可眼裏,這卻是一個最壞的年代。
媒體、網絡,高速發展的今天,那些轉瞬之間傳到各個角落的消息裏,又有多少是真的?
所見即真實嗎?
法律真的制裁了所有犯罪的人嗎?
那些罪惡滔天的人,真的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