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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翰林滌齋先生爲餘言:康熙年間遊京師,與陳參政議、計副憲某飲報國寺。
三人俱早貴,喜繁華,以席間不得聲妓爲悵,遣人召女巫某唱秧歌勸酒。女巫唱終,半席腹脹,將溲焉,出至牆下。少頃返,則兩目瞪視,跪三人前呼曰:“我山西王二也,某年月日爲店王趙三謀財殺死,埋骨於此寺之牆下。求三長官代爲伸冤。”三人相顧大駭,莫敢發聲。熊曉之曰:“此司坊官事,非我輩所能主張。”
女巫曰:“現任司坊官俞公與熊爺有交,但求熊爺轉請俞公到此掘驗足也。”熊曰:“此事重大,空言無信,如何可行?”巫曰:“論理某當自陳,但某形質朽爛,須附生人而言,諸位老爺替我籌之。”言畢,女巫仆地。良久醒,。問之,茫然無知。三公謀曰:“我輩何能替鬼訴冤?訴亦不信。明日盍請俞司坊官共飲此處,召女巫質之,則冤白矣。”
次日,招俞司坊至寺飲,告之故。召女巫,巫大懼,不肯復來。司坊官遣役拘之,巫始至。既入寺門,言狀悉如昨日。司坊官啓巡城御史,發掘牆下,得白骨一具,頸下有傷。詢之土人,雲:“從前此牆系山東濟南府趙三安歇客寓之所,某年卷店逃歸山東。”乃移文專差關提至濟南,果有其人。文到之日,趙三一叫而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