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丘明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經】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於臺下。秦伯犖卒。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歸於齊。季孫行父如齊。莒弒其君庶其。
【傳】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佔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齊懿公之爲公子也,與邴蜀之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僕。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
夏五月,公遊於申池。二人浴於池,蜀以撲抶職。職怒。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文公二妃敬贏生宣公。敬贏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
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書曰"子卒",諱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聽?"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復叔仲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