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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嫣,以玳瑁爲牀。
漢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太史公司馬談世爲太史,子遷年十三,使乘傳行天下。
求古諸侯史記,續孔氏古文,序世事,作傳百三十卷,五十萬字,談死,子遷以世官復爲太史公,位在丞相下,天下上計,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法,司馬氏本古周史佚後也,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之過,帝怒而削去之,後坐舉李陵,陵降匈奴,下遷蠶室,有怨言,下獄死,宣帝以其官爲令,行太史公文書事而巳,不復用其子孫。
皇太子官稱家臣,動作稱從。
杜陵秋胡者,能通尚書,善爲古隸字,爲翟公所禮,欲以兄女妻之,或曰秋胡巳經娶而失禮,妻遂溺死不可妻也,馳象曰,昔魯人秋胡,娶妻三月而遊宦,三年休還家,其婦採桑於郊,胡至郊而不識其妻也,見而悅之,乃遺黃金一鎰,妻曰妾有夫遊宦不返,幽閨獨處。
三年於茲,未有被辱如今日也,採不顧,胡慚而退,至家,問家人妻何在,曰行採桑於郊未返,既還,乃向所挑之婦也,夫妻並慚,妻赴沂水而死,今之秋胡,非昔之秋胡也,昔魯有兩曾參,趙有兩毛遂,南曾參殺人見捕,人以告北曾參母,野人毛遂墜井而死,客以告平原君,平原君曰,嗟乎天喪予矣,既而知野人毛遂,非平原君客也,豈得以昔之秋胡失禮,而絕婚今之秋胡哉,物固亦有似之而非者,玉之未理者爲璞,死鼠未屠者亦爲璞,月之旦爲朔,車之輈亦謂之朔,名齊實異,所宜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