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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完人,玉難無暇。
在一把火調離本縣以後,一天,一個十七、八的小夥--李旭,痛哭流涕地前來報案,說自己的父親一個多月了,活不見人,死不見體。
張欣欣帶領大隊人馬火速趕到李旭的家裏,一一盤問其家裏的親戚朋友。
小夥的母親叫麻木,哭哭啼啼地說道:3月15日夜晚,自己記得清清楚楚,孩子的爸爸說出門買一包煙去,走了就再也沒有回來,以前經常在夜裏出去買菸。煙是他的精神食糧,躺在被窩裏還得抽一支菸才睡覺。有時幹完那事以後,得連續抽三支菸。沒有煙他是一會兒的時間也呆不住的,就像丟了魂魄似的。
李旭傷心欲絕地說道:3月16日早晨,媽媽說爸爸一夜未歸,讓我出去找找。我去了供銷社、親朋好友的家裏,凡是爸爸愛去的地方都去過了,杳無音信。又到山裏頭去找,日日找,找了有一個月的時間,什麼都不見,可以說把山裏的破窯洞、爛石塊、雜草叢生的地方都翻了一個遍。即使是被狼喫掉,也得留有鞋或者其他的什麼東西吧!外面的親朋好友都打聽遍了。媽媽整天是哭如淚人,飯喫不下多少,水喝不了幾口。
……
回到局裏,隊員們拿不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說是謀殺吧!誰是兇手?仇人又是誰?死者的左鄰右舍、親朋好友都打聽、筆錄過了,沒有可疑的對象。
說是姦殺吧!死者的妻子,就是李旭的母親麻木爲人正派,沒有相好的。人們都這樣評價。
時間的節點就在3月15日夜裏與早晨之間,怎樣的殺,都得有屍體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