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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確實行賄無疑。”梅爲民低頭。
“朔風,按照大旭律法,行賄當如何?”蕭慎衍問。
“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兩以上的,處十年以上刑獄,並處抄沒家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抄沒家產;個人行賄數額在五千兩以上不滿一萬兩的,處五年以上刑獄,個人受賄數額在五十以上不滿五千元的,處一年年以上,七年以下刑獄。”朔風恭敬答。
蕭慎衍朝着梅爲民輕聲問:“你當年行賄多少?”
“不、不過三、三百兩……”梅爲民聲音輕顫道。
“哦?不過三百兩,也就是說七年以下一年以上咯?朔風,順便查一查,當年收受賄賂的是誰,後來有沒有繼續收受別人的賄賂。”蕭慎衍看向朔風。
朔風拱手道:“當年收受賄賂的是名叫俞域平的七品官員,後來去了江北府當了知州,後來升了五品,不過……前些時候,因爲被查出來,已經流放西北了,並且在流放的路上受不了氣候惡劣,感染疾病,死了。”
梅爲民一個哆嗦。
其實這個官員是真的被流放西北,真實的原因是因爲前些時候被查出來,和四王爺有勾結,所以才被大旭皇找了個藉口,給處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