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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證明都在這裏, 還給各位老師發了一份電子文檔,都可以看一看。我最初創作的時間是21號,有云文檔的儲存時間爲證。電子信息時代就是這點好,什麼數據都能保存, 隨時都可以查得到。這位是我的助理, 她那天加班幫我整理文檔, 也可以給我作證。”
不出林知夏所料, 21號正是他加班寫項目書的那天。何海波果真是那天窺了屏,動了剽竊的心思,回去後立刻趕了一份,上傳到了雲文檔。
林知夏雖然也有將文件上傳雲空間, 但是早就已經被後來修改的版本覆蓋,不能拿來證明自己的最早創作時間。
何海波的女助理,其實就是他教的一個女學生。
小姑娘年紀不大,穿着打扮很是有點東西,面孔漂亮卻有點人工的痕跡。下巴上還冒着兩個水泡。聽孫明珠說,這是做完熱瑪吉常見的後遺症。
女助理見林知夏在打量自己,有些羞赧,卻還是堅持地站在了何海波那一邊。
“各位老師,我能給何老師作證,那些創意都是他自己寫的。”
副處長翻閱完了何海波的資料,問林知夏:“林老師呢?你有21號之前的證據嗎?”
“有的。”林知夏點頭,看了看手錶,“不過還需要過一會兒。現在還暫時聯繫不上我的證人。”
何海波原本還有幾分緊張和心虛,見林知夏拿不出證據,瞬間放下了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