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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這裏面的投資被張維平偷換了一下概念。
八千萬的總預算,確實是實打實的,不假。
但並不是都用在電影上面。
首先,光是版權費,《血迷宮》的版權費,就花了大價錢!
四千五百萬。
好萊塢的人……心可真黑啊。
一部當年就八十萬美元投資的作品,版權竟然要四千五百萬。
許鑫人都聽麻了。
而扣除去這四千五百萬,電影所剩下的三千五百萬裏面,有大概一千萬左右的宣傳費用。
再然後剩下的兩千五百萬裏,肯用王小華當老闆娘,商定的片酬,包括趙本山客串的錢,以及孫紅鐳、倪大宏等人的總片酬加一起,大概是一千一百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