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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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如此,郎君可願意在我安南常住?若是願意的話,我可帶郎君去新住宿瞧看。”對方又笑着這般說道。
但別看文人對這一個月在安南的遊玩體驗感到滿意,可真要他常住安南,就不是那麼輕易便會答應的事。
因爲安南有規定,凡選擇常住者,至少得保證在所分房屋裏居住滿一年,無故不得讓房屋長時間空置,也不得將房屋租借給其他人居住。
若違約,便需得按安南房屋租佃的市價三倍做賠。另外這一年內每月從衙門領取到的銀錢,也需得全數返還。
時下讀書人確實普遍都要比一般平民百姓家境好,但並不是說他們就富裕到完全不差錢的地步。尤其是被這份消息吸引而來的大多數文人,家境都只能算一般。
三倍的違約金便足以嚇退不少心智不堅定,或一心只圖便宜的那部分人。
在這般條件下,若是還願意選擇留在安南常住的,必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對於這部分人才,韓徹當然要儘可能的把他們長久的留在安南。並且爲安南的發展,發揮出他們最大的作用和貢獻。
眼前,面對選擇在安南長久居住的第一位秀才。剛一見面,韓徹便誠心實意的誇讚起對方來:“今日我安南能迎來楊秀才你這般有才學之士的定居,真乃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