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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要麼是打開行囊弄亂衣服又收在包裹藏起來的人是老農,要麼是有另有其人,那若是老農,他可以粗獷沒心眼到處花贓錢消費喫食,卻不穿這裏面的乾淨衣服?看體型,這成年男子的衣服跟他是合適的,布料也更好,他爲何不穿?莫非是心裏有鬼,不敢穿?可都連殺三人還埋屍,且連續喫食享樂,又故作無辜,主動設計報案,豈有愧心?合該張狂纔對,所以,看似合理,其實更矛盾了——除非這人心神顛亂,行爲無章,報案是純挑釁官府。”
老農叫喚:哎呀,這小民可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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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他這樣,官府差役們暗自搖頭:是看不出這麼癲狂,瞧着迴歸故里後就挖筍農作,應是個老實的啊?
“第二,剛剛隨你們來處跟動靜的指向,這老農的屋子是我指着的那一座,可對?都不用走進去,也可以看到破瓦未修,都說是春時多雨季,自然常漏雨,總不會諸位鄰人還會好心到修補其家,讓房梁橫木都不被水滴侵擾吧,那麼,那麼覺得行囊藏在上面好幾天,會不被弄溼?這幾天可連續下了兩場雨,若是弄溼了,上面的血跡也必以後暈染開來,還是自然的染血噴濺或者塗抹之狀,可現在看行囊布料,血跡乾涸完整,未有水潤暈染,說明在之前,它們壓根不在房樑上藏着。現在,你們可再去屋子看看那藏行囊之處的木樑是否完全乾透,如果它恰好完全是乾的,那是我判斷失誤,若非如此,那就.....有人設計。”
“第三,第一藏屍之地不在竹林而在魚塘,你們認爲老農爲真兇時,爲他主動挖屍報案找了理由——既是主動報案,再洗清自己,因爲屍體快藏不住了,必須先發制人。這個猜想其實也有正確之處,因爲屍體是真藏不住了,殺人之後,三具屍體扔進魚塘,藉着魚塘的腥臭,以及老農不在家無人靠近的優勢藏屍,這本不會有事,奈何今年多雨,幾天就連下兩場,魚塘滿水了吧,而且更突然的是——魚塘的主人突然回來了,而且老農這人還愛喫魚,且舊行當就是養魚,屆時一定會修整魚池,這可真是晴天霹靂,不得已,兇手只好把屍體挖出,但新的問題也來了,如何再處理這三具屍體?另外掩埋?或者拋擲湖泊之下?天氣轉熱,惡臭難消,此地又是來往王都的旅人必經之地,常有人不是在茶肆住宿,既是在村裏借宿,若是不查,遲早有人發現貓膩,屆時東窗事發就不好了,於是....他們選擇了利用老農,處理掉一個兇案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到一個合適的兇手背鍋。”
“於是就有了埋屍在竹林的事,那坑很淺,若有人去挖筍,一定會發現屍體,而老農愛喫筍,發現後也必然會報案,屆時行囊被發現....還有這把殺人兇器。”
“本身若是老農殺人,他有以上諸位認爲可以理解的辦案跟報案設計之心,那麼,除了錢財,把不穿的衣物行囊藏在自己家裏已是異常,何況埋屍的時候不把兇器一起埋了,這更不正常——衣服布料燒燬,兇器跟屍體一起埋,這纔是常理。”
“現在是屍體跟兇器分開,只符合一種解釋——兇手想要讓老農報案,讓官府懷疑他,再通過藏
在其家的行囊跟兇器坐實其殺人之罪,若是遇上糊塗些的官員,因爲死者只是外來戶,不明身份,又有罪證可斷,也不違背律法,自然匆匆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