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領主的權利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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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爲了讓領主們能踏實種地,基地承諾會24小時不間斷地派兵力四處巡邏外,又授予了領主一項重要權利:
土地使用權上標明範圍內所有資源歸領主所有,任何人未經領主允許私闖領地,都構成非法侵入領地罪,依法從嚴懲處;爲了使領主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甚至死亡的,都屬於正當防衛。
簡單說就是:殺死私闖領地的人,無罪!
她報父仇的機會,這不就來了麼。
夏青拿起旁邊大腿粗的樹枝輕鬆折斷,扔入火堆中後伸了個大大的懶腰,提過自己碩大無比的帆布袋。
這個重達兩百斤的帆布袋裏,裝着夏青的全部家當:一套被褥、一個睡袋、一包簡單的廚具和調料、一大包木工和電工工具、兩大包建材、六把刀、一個用了多年的小收音機、一把強力彈弓和一百五十本書。書中有園藝、種植、養殖、木工、電工、房屋改造等應有盡有。
媽媽去世後,爲天災後的新生活做計劃和準備,是夏青和爸爸勞累之餘最喜歡做的事。爸爸死後,這成爲支撐夏青活下去的主要動力。
天災第十年,她終於走出安全區,開啓新生活。
夏青把書一本本裝進防水防潮的收納袋內,打開衣物包取出藏在裏邊的一部手機。
基地發給領主的手機在領地內不能與外界聯絡,但她的手機可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部手機叫做“衛星通訊終端”,是天災發生那年爸爸媽媽送給她的升學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