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去的第2天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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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周顧乍然來到這人生地不熟的年代,所有的冷靜都是強裝的,有人能跟她說別擔心,她怎麼可能不動容?起碼她不用再擔心自己瘸着個腿兒還要露宿街頭。傅周顧到底只是個十幾歲的少女,突然就覺得特別委屈,想哭,可她忍住了,在人前哭可太丟人了,她憋死也不會哭的。
傅周顧裝得跟沒事人似地說道:“謝謝楊姐,我會還錢的,我打工還。”
楊華瑩道:“事故責任有警方鑑定,你就別操心了,等你恢復記憶,我會跟你家人談。”
我哪兒有家人啊,我認他們,他們也不認我啊。
再說,幹嘛非得請家長?我都滿十八了,不能自己承擔嗎?
傅周顧有點兒鬱悶,怎麼在別人眼裏她還是個孩子?有事還得請家長?她都可以光明正大喝酒了好嗎?
不管怎麼樣,反正她會還錢的,這事故人家肯定是沒責任的,她可做不來那碰瓷的事兒。雖然她也是無辜受害者,可就算責任各負一半,她也是要還一半錢的。
警方的事故鑑定很快就下來了,傅周顧是在斑馬線上被撞的,當時剛轉紅綠燈,路口監控沒找到傅周顧過十字路口的身影,傅周顧就像憑空出現的一樣。但是警方相信科學,就推測傅周顧是被正常通行的車輛擋住了,換而言之,傅周顧是在正常綠燈的情況下走斑馬線過馬路,沒違反交通規則,肇事方全責,不僅要賠錢,還得重考駕照。
傅周顧原本是想幫可憐的司機大叔辯白兩句的,可她都失憶了,說什麼好像都不對,只能閉嘴。
也就是在警方那裏傅周顧才知道,車禍那天楊華瑩就在車上,她是車輛所有人,常慶祥又是在送她的路上出的事,屬於工作時間,所以楊華瑩才包攬了事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