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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不能行,魚不能打,田地也不能種,魚塘也不能養魚。三條四路都讓人家給堵死了,不走還能在這十里村生活下去嗎?
夢雄一時作難了,但又不能不早做決定了。因爲陽母,衛生局的人,工商稅務局的人,曾維賢和那個村幹部已經在咄咄逼他早做選擇了。
講他傷害到了別人的利益,說白了就是狗熊和黃鼠狼的利益。他們明的爭不行自己了,就動用權力來暗的了。
再講愛一個人,不能給予所愛的人以幸福和安全,也不能給所愛的人以痛苦和折磨吧?春妹都讓家人給關了起來,這和當年初戀曾三妹被家人關了起來有什麼區別?
當年初戀曾三妹不就是因爲被其父親拿回去關起來了,才神經錯亂瘋瘋癲癲最後跌水而亡的嗎?那種悲劇可不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再一次上演了,一旦再次上演那不是害了心上人陽春妹嗎?
可是這是自己的家呀,一想到家夢雄心裏又是一陣刀割似的疼痛。人們之所以需要有一個家,不就是因爲天晴的時候有個擋太陽的地方,下雨和翻風的時候有個不被雨淋和風吹的地方。餓了的時候有個煮和喫的地方,累了困了的時候有個躺下休息的地方嗎?
如今對方咄咄逼人要自己走,雖然憑着自己既會醫藥,又會打魚,還有一身的功夫到哪裏都可以生活。
可是這個家得保留下來吧,正所謂人不辭路,虎不辭山。人生誰也不能算定後來是個什麼樣子,萬一哪天自己想回來了,不得有個地方安身嗎?背井離鄉是那麼容易的嗎?這麼大一座房子怎麼辦,找人看管不是需要時間來處理的嗎?
想到這夢雄便對陽母幾個人說:“既然你們這麼希望我走,那我走就是了!只是今天都下午了,還有房屋七七八八什麼的,我總得找個人託管或者賣掉吧?這不需要時間嗎?就是我想走一時之間也走不了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