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1 (第1/4頁)
蕭凌凌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夫人就屬於沒有行爲能力人,她神志不清,和李老闆簽訂的買賣地契的契書,無法得到官方認可。也就是說,只要女掌櫃把地契拿回來,店鋪自然回到自己手上。”
此間契約分兩種,一種紅契,一種白契,紅契是由浮山古作保,登記造冊過的,買賣需要去浮山古部門走流程。而白契不需要,只要雙方交換地契即可。
張家店鋪地契屬於紅契,李老闆拿走契書是不夠的,還需要去登記,那店鋪才正式歸他所有。
但在浮山古制定的規則中,張夫人這種情況,買賣並不作數。
張雪娘不是家裏繼承人,自然不知道這種制度,還是張父好友,從其他州府過來的客商王老闆提及,才知道有這麼回事。
想到祖上傳下來的產業和李老闆對自己的逼迫,張雪娘惡從膽邊生,決定去李家偷回自家店鋪的契書。
李家她已經翻過了,畢竟李家只有李老闆一人居住,選他在店鋪的時間點,很容易就進去了。
但李家並沒有,所以那晚張雪娘算完賬出來,看到隔壁糧鋪沒人,就翻牆進去,找了許久,終於從犄角旮旯翻出自家地契。
做出偷竊行徑,她難免心虛,因此顧不得往日習慣,抄近路回家了,也就是木家方向那條路。
至於手中的包裹,她第一次幹壞事,又上上下下翻找個遍,難免蹭到灰塵,心虛之下換了衣服,帶回家燒掉,以至於造成木老孃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