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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蔣序之間簽過的合同,只有她受聘燦聯翻譯顧問的那份合同。
當初蔣序開給她奇高的工資,沈幼恩一開始還是猶豫過的,後來還是簽了。
合同的幾個要點,沈幼恩並非沒有仔細查看過。其實就是她在燦聯掛靠一個職務,有個基礎工資外加獎金,基礎工資是正常水平,獎金就是蔣序額外給她的。
沈幼恩當初不是沒想過,其實獎金的操作,就和蔣序平時給她零花錢差不多,只不過換了一種形式,變成了她在燦聯的工資。
當然,畢竟沈幼恩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她的“仔細查看”應該確實有遺漏。
現在沈幼恩經過提醒,不免擔心,蔣序該不會真那麼陰險,連這種勞動合同都跟她暗暗動手腳、下了套給她踩吧?
鑑於沈幼恩是個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憂愁明日愁的性子,何況目前還只是猜測,所以這事兒雖然上了沈幼恩的心,但也很快被沈幼恩暫時擱置在一旁。
第二天,學校門口被髮宣傳單,宣傳沈幼恩是個被人包 養的賤女人。
從舉報到學校裏,到現在往學校的學員羣體裏傳播,性質進一步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