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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地點約在了大宛家附近的一家咖啡店。
沈幼恩這個時候帶的律師,並非當初程然的那位律師朋友,而是大宛此次保釋沈幼恩出來所聘請的律師。
先前大宛給沈幼恩發去那條消息之後,石沉大海。
那會兒大宛其實還沒有跟沈幼恩的家裏人說見到了沈幼恩,大宛也並不清楚沈幼恩爲什麼會千里迢迢莫名其妙地出現在鍾國、出現在明舟市。
大宛也沒有要打探沈幼恩的隱私,只是基於沈幼恩的家世背景,大宛跟沈幼恩套個近乎。
沈幼恩沒有理會大宛,大宛只當作沈幼恩可能不記得自己這號人,或者不屑跟她這種小人物有交集。
然而幾天前,大宛因爲和燦聯的業務往來,助理提醒大宛讓律師再過一遍大宛和燦聯的合同,擔心會不會也有不利於大宛的條款當初忽視了。
據說是燦聯最近的一起官司就是合同上的陷阱。
由此大宛得知了和燦聯惹官司的人竟然就是沈幼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