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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下決心容易,把事辦成卻難如登天。遊七今天下午傳回來的消息說,國丈李偉大宴賓客,私底下將一條消息傳了出來,說他此前祭掃景帝陵回京面聖覆命,與聖上閒談之事發現聖上覺得從京中三品文官中挑選太子伴讀,有些範圍太廣。
這個說法不能說沒有道理,畢竟此前那批勳臣子弟都是出自靖難系最頂尖的幾名勳臣之家,京中三品文官這個範圍的確是有些太大了。
可問題是,如果範圍縮小,縮小到哪個程度?六部九卿嗎?還是乾脆就幾個閣老家裏挑挑得了?
可是,限於六部九卿還好說,如果限於內閣,用什麼理由呢?要知道,內閣制度發展到現在,雖然在實際操作中是以“廷推三品以上文臣”爲根基的,但內閣大學士的本身品級卻很低,只是職權隨着時間推移越來越重罷了。
有明一代,內閣的職責範圍是有說法的,具體來講,有如下幾種:“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
“獻替可否”是內閣幫助君主減否政務的主要方式。內閣大臣據皇帝的垂問闡述意見,這叫作“獻”。君主表示認可並指示可以執行這叫作“獻可”。如果閣臣對皇帝的方案有不同的看法稱爲“可否”。簡單地將就是封駁之權。
“奉陳規誨”,“陳”就是四書五經儒家經典着述,前朝明主的政績和先皇祖考的遺訓,“規”就是規章方法,用來教育和培養皇帝的。奉陳規誨就是內閣大學士利用課堂的形式向皇帝傳授四書五經和安邦定國之術。
“點檢題奏”,雖然大家給皇帝上疏,經常統稱上奏章,但嚴格來講,因公事上書叫作“題”,因私事上書才叫做“奏”。點檢題奏就是內閣對諸司的各種奏章有預覽之權。
“票擬批答”始於英宗朝,也是明代中後期,內閣幫助皇帝平章政務的主要形式,通常說內閣領袖羣臣,怎麼領袖的?還不是因爲所有官員上奏都要先經過內閣,而內閣會將處理意見以票擬的形式附在原本之上報呈給皇帝?皇帝對於很多政務其實哪有那麼熟悉,絕大多數無非就是票擬怎麼寫,皇帝批一個“照準”或者“可”了事?甚至皇帝自己多半連一個“可”字都懶得寫,而交給司禮監去寫——這便是批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