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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被趕來的手持器械的皇城衛軍嚇迷糊了,她跟李靜打過交道,六年前,就是他在宮門口,指使人摔斷了自己的腿,剛纔那一陣吵嚷,居然把他給招來了,誰能想到他居然還在宮裏!
趙氏哆嗦着,目光畏畏縮縮地轉向太后。
多年不見,她發現姜月見早已不像從前那樣,總是悶不吭氣,對外裝作柔弱無比、逆來順受的模樣,而是彩光加身,鳳凰罩體,既金貴,又矜傲,對她也無需正眼看,只要從指縫裏漏出一絲餘光,都如同恩賞。
這懸殊的差別,一下令趙氏胸中最脆弱的那根神經被挑斷,她是既慪且恨,姜月見做了太后,成了人上之人,一腳將他們蹬開,一點舊情都不留,真不是人!她要是有心,只要從指頭縫裏摳出一點點施捨下來,她又何至於此。
上宮門大鬧,丟的固然是姜月見的面子,難道她和她兒子姜岢的面子就不重要麼。若不是被逼急了,誰願意跳牆咬人。
歸根結底,都是姜月見這小賤人的過錯。她從小就心術不正,偷雞摸狗,長大了更是心如蛇蠍,她在這個大業一天,整個天下別想有好日子過。
可憐她的兒子做錯了什麼,自幼時起就跟着自己喫苦,在國公府裏樣樣不如大公子,連姜岱也遠遠不如,不得父親待見,後來又不得武帝器重,一個人遠赴西北,在那塞上黃沙裏喫了數年的苦頭,皮膚變得又幹又黑,人到而立之年,連婚配都不曾!她到現在都還沒抱上孫子!
越想越懊惱,越想越恨,趙氏看姜月見的眼光,恨不得剜下她一塊肉來了。
“叩宮門大鬧,按律,受以三十笞杖。”
姜月見冷漠地爲趙氏普及大業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