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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樓裏有辦公有民居,人家也住了四五十年了,怎麼遷出去,真的打起官司來,說不定還要付補償款。
苗苗的大伯一開始聽說姆媽家裏還有一棟房子,那時候他就不想要,有些事情不能講給小輩聽,姆媽過世的時候給他一個小信封,裏面是一張領養證明,上面簽着爸爸媽媽兩個人的名字。
這才告訴他,他是領養的。苗爺爺苗奶奶兩個人結婚很多年,就是沒養小孩,頭一次約會就想着以後結婚生的孩子叫什麼名字,緣分卻一直不到。
鄰居都說是夫妻兩個太恩愛,所以纔沒有小孩,也沒想過要領養,兩個過日子也沒有什麼不好,誰知道幸福里門洞裏會撿到一個小孩,包在蠟燭包裏,還是個男孩子,也不知道哪裏作了孽,還知道跑到這裏扔。
幸福里人家的生活條件總比棚戶區要好的多,結婚多年沒小孩的,只有苗家兩個,條件又算好,一個製藥廠研究員一個小學老師,兩個人在屋裏商量一會,真的去辦了領養,拿糧票去換牛奶票,一天一小瓶。
苗家大伯人到中年才知道自己不是姆媽親生的,想一想這麼多年,他一點也沒想到過,除了跟弟弟長的不大像,知道姆媽放不下苗苗,拍了胸脯保證過,想一想,其實還是沒有照顧好。
人人都有自己的小家要顧,兩個女孩子年紀差不多,家裏條件不太好的時候,樣樣東西總歸先想到自己的女兒,就是他願意,老婆也不願意。
知道有這個房子在,想都沒想就說自己這一份不要,小洋樓漲價,自己家裏那七八套房子這兩年也漲得飛快,當年買的早,幾間房子地段都好,加起來算一算比小洋樓的身價還在高。
丈夫女兒都這麼說,大伯孃沒話講了,真金白銀的錢要出去,想一想嘆口氣:“算了算了,就當姆媽給了苗苗,說不定本來就沒打算分給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