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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問靜道:“還能怎麼樣?周渝下令凌遲了,整個團伙所有人都凌遲了。據說那十三歲的少年被凌遲的時候有無數旁觀者淚流滿面,高呼‘那還是個孩子!’‘孩子無罪,是社會的罪!’‘他可以改過自新的!’有百餘人相約要去京城告御狀,十三歲的孩子不該死,他什麼都不懂。”
白絮冷笑,這些“正義之士”真是令人噁心,她對周渝有些惱怒,有時間寫奏本彙報有“正義人士”鬧事告御狀,不如把他們抓起來苦役啊,老大在荊州就懂得截訪,周渝竟然沒有學會嗎?
但這個案件雖然惡毒,卻沒有讓白絮覺得人心如何的醜陋,世上總有一兩個惡人,不代表所有人都是兇殘邪惡的。
胡問靜合上奏本,道:“還有一個案子,朕忘記是誰上報的,是發生在哪裏。案情很簡單,六十八歲的婆婆與二十四歲的兒媳婦吵架,兒媳婦用秤砣打死了婆婆……”【注2】
白絮苦笑,家人互相殘殺的案子她在荊州的時候也遇到過,以爲一家人肯定和和睦睦,再不濟也不會互相殘殺等等的想法只是活在幸福家庭之中的人的夢囈。
“……然後兒媳婦將婆婆的屍體砍成幾塊,手和腳埋在自家菜地,內臟拿出來餵豬,心臟和肝用來烹煮拌鹽做菜,她的嫂嫂誤以爲是豬肉喫了好些。”
白絮只覺一股背後一道寒意入骨,怪不得這個案子會上報到洛陽!世上竟然有如此惡毒殘忍之人?
胡問靜繼續道:“那兒媳婦被抓之後,老實地招供了一切。縣令問,‘可知道犯法?’那兒媳道,‘我不懂法,我覺得不犯法……’”
白絮冷笑,果然又是一個假裝不懂法的。
“‘……家裏窮,打傷她還要花錢看病,不如打死了,她經常打我,也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