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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真正對這種情況感到意外的只有沈麗姝。
她發現自己又被小說和電視劇坑了,比起她想象中有錢人家動不動就丫鬟僕婦成羣、簇擁着主人就像衆星拱月的劇情,現實中的古人也看性價比。
用沈家旺同志的說法是,人家賣身的丫鬟小廝都是小孩子,畢竟是條人命,花大價錢買回家,非但短時間內幹不了活,還要供他們喫穿用度,教他們規矩做事,費那個冤枉錢幹啥?
這話往深裏延伸一下,買來的下人若是聽話衷心也就罷了,不好管教的話,讓人牙子牽線轉賣也要費一番功夫,有賣身契的下人不同於普通長工,不是結清工錢就可以走人的,做個不恰當的比喻,他們就像主人家的固定財產,除非扔那不要了,否則就要按照正常流程轉手。
不聽話的下人就地打死?
開玩笑,他們這也不是法外之地,可能身份貴重的有一些豁免權,或者花錢私了,受害人家屬不上報的話,說不定也能矇混過關。
但這種事情普通人就別想了,就算打死的是無親無靠,沒有半個親戚朋友幫忙出頭的孤家寡人,沒人報案就可以當做無事發生,那也不值當——跟人權沒關係,單純是賣身契要好幾兩銀子,把人打死不就血本無歸了?
總之養奴婢既不經濟也不環保,沈麗姝他們全家都不考慮,還不如直接請業務熟練的老媽子,她們帶回家就能上手幹活,要是運氣好撈到有在大戶人家工作經驗的可就賺大發了,人傢什麼該幹什麼不該幹都心裏有數,保管把他們家打理得井井有條。
再說也要考慮自身條件,買丫鬟回家還得管喫管住管穿戴,他們家有多餘的房間給人住嗎?
沈麗姝可以接受這個時代某些陋習,還能穿回去咋地?她勸自己就當是聘請保姆阿姨,就算哪天需要買丫鬟小廝,也相當於招私人助理、保鏢司機了,很正常,她只要管好自己,把他們當普通員工同事對待,那就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