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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藍把電話接了。
邵嘉琪道:“你說的沒錯,靜姐想用這個機會換你籤解約協議。解約金和違約金加起來一百五十六萬多,她把從前的砍了將近100萬吧。她說這是杜總能接受的最後底價。
合同上的解約金100萬這個肯定一分都不能少,不然其他藝人有樣學樣,以後沒法管。另外五十六萬多是當初給你請老師、造型、攝影、宣傳、差旅、公關以及爲你給偶像新課堂的賠款,再加上稅點什麼亂七八糟的,反正就是沒把其他的間接損失再算上了。”
倪藍問她:“這個價不能再討論了?”
“不能了。我求了靜姐很久。”邵嘉琪道:“她說這個不是她一個人能決定的,這個價是最後杜總說的。而且杜總說了,必須你簽字答應了,後面的事情才放手。
靜姐說按她自己的想法,她是想着先發布解約聲明,宣佈你不再是鋒範藝人,你的所作所爲與鋒範無關,把你給公司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然後後頭賬慢慢算,官司慢慢打都行。
總之先把事情了結掉。但是杜總不同意。杜總覺得聲明發出去公司就被動了,一個會被你抓把柄,打官司的時候對公司不利,另一個沒白紙黑字簽下來擔心拖到最後官司的事解決不清你賴賬,損失收不回來,一旦開了你這個先例,其他藝人那邊不好交代。”
倪藍吐槽:“杜總是對自己公司合同和律師這麼沒信心呢,還是天生就這麼小氣呢。一個娛樂公司的老闆這樣怎麼行,你看看人家藍總。”
“你行了啊。”
“哦。”倪藍閉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