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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的時間傷口就復原了?連疤痕都沒留下?
這怎麼可能?
脖頸上那暗紅色的圖案還在,不過已經很淡了,不注意看的話根本看不出來。
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發現自己頗有種容光煥發的意思。
我本身算不上什麼帥哥,每天洗臉照鏡子成了一個習慣了,今天突然感覺鏡子裏的自己比以前順眼了很多,似乎有了一點微微的改變。
難道說被人咬一口吸點血還有美容的功效?
簡直就是天方夜譚啊!
我沒有在這個問題上多研究,洗漱一番之後,離開了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