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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先生,既然你不願意,我也不勉強!”
她快步走到我的身邊,摸出了一張紙,面色平靜的遞給我,說道:“
在這上面籤個字吧!簽過字之後,你就可以離開了!”
“這是什麼?”我疑惑問道。
“限制令!”她看向我的眸中閃過了些許的異樣,輕聲說道:“你也可以理解成爲專門爲你制定的治安條例,這些條例一旦你違反了,後果很嚴重!”
我瞥了一眼那限制令上面的內容,眉頭緊皺,心頭火起。
這完全就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和被監視的嫌疑犯有什麼區別?
就像其中的一條:出入市區人流密集之處,還得提前打報告,得到允許之後才能出行。
憑什麼啊?
除非我腦子秀逗了,要不然的話絕對不可能在這上面簽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