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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芷曦擺了擺手:“我行得正坐得端,不怕這種無中生有捕風捉影的事,你信上說的根本就是假的,你壓根就沒有什麼證據,因爲我根本就沒跟宣平侯世子來往過。”
這句是對劉昌和說的,但也是安撫聽風,告訴她自己有輕重。
阮芷曦有阮氏的記憶,知道她確實跟宣平侯世子見過面,還收過他送的松子糖,並答應赴宣平侯府的荷花宴,但除此之外就再沒有別的什麼了。
松子糖這種東西,喫了就沒了,絕不可能成爲什麼證據。
能當證據的只有兩種,一是馨兒本人,二是馨兒拿了阮芷曦的什麼貼身物件送給趙坤,假作兩人的定情信物。
但她已經從國公府那邊知道馨兒死了,而阮氏的貼身物件也每日都會清點,從來沒丟過,她確信絕不會有什麼能代表她身份的東西落在了趙坤手裏。
就算真落在趙坤手裏了,趙坤要麼毀了,要麼自己妥善收起來了,也不會上趕着拿給別人來威脅她。
他比阮芷曦更擔心自己引誘國公府侄女的事情被人發現,藏着掖着還來不及,怎麼可能拿給別人。
哪怕真就出現了萬一中的萬一,趙坤真有這種東西,又不慎被別人竊走了,那竊走東西的人又怎麼能以此污衊她跟趙坤有所往來呢?
東西都已經不在趙坤手裏了,怎麼說明是從趙坤那得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