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四合院喫瓜斂財人生(三十四) (第2/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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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嶼家的瘋婆娘,他剛剛是不是罵齊嶼狗崽子了。
彷彿一盆涼水迎面潑下,林老二的火氣都被澆滅了大半。
“總之現在我再不找對象成家,我就是院子裏年紀最大的光棍了,我就不信爸你當了這麼多年的鍛工一點家底都沒攢下,我也不求你給我準備多好的婚房,我只要像大哥家這樣的半間屋子就行,你連這點要求也做不到,就別耽擱我當上門女婿。”
說到這兒,圍觀的人也明白父子倆吵起來的原因了。
原來是林老二遲遲等不到家裏給他張羅娶媳婦,直接找了一戶人家準備入贅,要面子的林大齊當然不能接受自己的兒子去當上門女婿,只有那種連飯都喫不上的落魄戶,纔會嫁兒子。
林家的住房太緊張,攏共兩間偏廂的屋子,喫飯的堂屋佔半間,林大齊自己佔半間,林老大一家佔大半間,林老二和林老三兄弟倆佔小半間,林小紅這個閨女現在都沒有自己的房子,只在客廳支了張小牀。
因爲沒有多餘的屋子,沒有好人家的姑娘願意嫁過來,他們不求高彩禮,可閨女嫁過來後單獨睡覺的一間屋子總得有,總不能夫妻倆睡覺,上鋪再睡個小叔子吧。
其實林家的條件本沒有那麼艱難,林大齊是七級鍛工,每個月的工資加上加班費,起碼得有個七十來塊甚至更多,他家四個孩子,老大和小閨女都是正式工,老二老三雖然是臨時工,可至少比那些待業青年強許多,一家人掙工
資,所有錢的大頭都捏在林大齊手中,大夥兒估摸着,林老頭手裏捏着的存款,或許已經達到五位數。
就算當年給大兒子娶媳婦花了不少錢,按照林家平日裏節儉樸素的做派,攢下來的錢再買兩間屋子還是足夠的。